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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会报账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于:2023年03月21日 10:19 阅读:

教育基金会报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账的审批手续有哪些?

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发票抬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税号:5343000009199592XH),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详细用途,先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支出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表中的要求签字盖章,参照按下表完成审批手续送至财务处三楼综合科3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72463)。

(一)教育基金会公益事业支出审批权限

单笔支出3000元以内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签字

单笔支出3000元(含3000元)至50000元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联签审批

单笔支出50000元(含50000元)

至100000元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基金会副理事长联签

单笔支出100000元以内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基金会副理事长和理事长联签

(二)教育基金会管理费用支出审批权限

单笔支出2000元以内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签字

单笔支出2000元(含2000元)至20000元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联签审批

单笔支出20000元(含20000元)

至50000元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基金会副理事长联签

单笔支出50000元以内

主管财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基金会副理事长和理事长联签

二、教育基金会报账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报销范围:教育基金会受赠二级单位发生公益事业支出时,需要按照捐赠协议已列明使用范围、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执行。捐赠协议中未列明使用范围、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内容,需经理事会批准后,由基金会秘书处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理事会可采取通讯形式表决。

(二)学院发展基金开支范围和报销原则为:1.用于学院建设的基建、维修、设备采购请提出申请(向教育基金会出局要求转拨校本部的报告,提供税号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发票以及合同的复印件),经批准后转学校财务处银行账号,由财务处根据学校该类经费报销程序进行报销;2.用于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或者老师奖教金的发放请提供评选证明材料及公示材料,在财务处收入发放系统制表,学生选奖助学金发放类型,老师选教育基金会偶然所得发放类型(统一扣税20%);3.教学等会议费参照湖南师范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校行发财字〔2017〕3号).doc开支;4.学生活动请提供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盒饭费用必须是送到现场的给工作人员的);5.少量联络校友的差旅费等开支;6.其他与学院发展建设有关的开支;7.禁止开支三公经费。

(三)发放人员经费需注意:教育基金会人员经费发放全部通过财务处的收入发放系统进行录入发放,经费项目选湖南师范大学(虚拟项目),发放项目选教育基金会发放项目。奖助学金发放类型选奖助学金,奖教金发放类型选教育基金会偶然所得,其他的劳务报酬发放类型选教育基金会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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