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专业特色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 3月27-28日,制定复试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 3月28日,召开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公布复试方案并发放复试通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3. 4月1日,上午复试资格审查,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复试笔试科目考试;18点-22点加试科目考试。
4. 4月2日 组织复试。
5. 4月4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
6. 4月20日,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上报纸质版的《录取审批表》存档备查。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1. 面试
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成绩占8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复试小组应指定面试秘书,在《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上详细记载考生面试情况,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
2. 笔试(含术科考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1日下午和晚上。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考试时长3小时。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3. 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总分) (单科成绩以相应专业国家线为准,总分控制线如下) |
学科教学(地理) |
22 |
374 |
自然地理学 |
29 |
327 |
人文地理学 |
23 |
361(专项计划除外)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7 |
357(专项计划除外) |
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
15 |
351 |
学科教学计划中含2个志愿支教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下拨。
五、复试程序和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
考生按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
4.思想政治考核
学院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学院公布的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学院,接受邮箱为812467724@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2)。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工作
1.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1.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2.复试结束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3.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要加强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5.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官方网站:http://yjsy.hunnu.edu.cn
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872753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