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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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历史沿革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原湖南师范大学与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师范大学后,由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经济法系于2002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的。


1992年 湖南师范大学设立法学研究所。

1993年 开始招法律专业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1996年 设立法学院开始招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2002年 与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经济法系合并组建新法学院。


办学历史追溯:

1956年 湖南省政法干校在韶山设立。(文革期间停办)

1982年 湖南省政法干校开始招全日制司法中专班。

1984年 湖南省政法干校更名为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1988年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湖南省司法学校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001年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湖南师范大学合并。

2002年6月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经济法系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并,重新组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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