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参评作品的函》要求,经申请人申报,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查,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成果形式 |
名称 |
期刊 |
第一作者 |
论文 |
《美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黑名单制度的运用及启示》 |
《国际贸易》 2021年第8期 |
欧福永 |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法学院,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731-8887246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