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
“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新时期以党建带团建、优化团员结构、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是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任务。为做好我院青年党员发展工作,健全我院“推优”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条件
1.具备团员资格且年满18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思想觉悟较高,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度无挂科、重修记录。
(二)发展对象培训人选推选条件
1.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满1年及1年以上,年满19周岁零六个月以上;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思想觉悟较高,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组织工作,热心为同学、青年服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度无挂科、重修记录。
二、推选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入党申请书(统一用湖南师范大学的信纸)汇总至本班团支书处,由团支书代收后交给学生党支部;
2.召开团支部民主评议大会
(1)团支部民主评议会议须有团支部人数80%以上参与;
(2)首先由各位申请人面向大家进行自我介绍和推介,每个同学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然后由参会人员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由团支书选定两名班委成员作为计票人统计票数,组织委员作为监票人全程监督,并如实记录投票结果,填写票数统计表(附件1,以姓氏笔画为序),统一上交学院,注意:民主投票仅是对每个入党申请人群众基础的个别化考察,在该投票环节不须体现差额和竞争关系;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中非积极分子、非预备党员和非党员总人数的20%,并由各团支书填写法学院7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报名表(附件2),经辅导员审定后统一上交学院,最终推选名额不超过学院限定名额。
(二)发展对象培训人选的推选工作
发展对象培训人选推荐由团支部收取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校级及以上荣誉复印件等),团支部汇总后出具推荐人选的综合表现材料提交相应学生党支部审查。
三、有关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团内推优工作,团支书负责认真组织落实,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公正性,切实把各个环节做实做细;
2.请各班团支书将入党申请书以及附件1、附件2纸质稿收齐填写完毕后,于9月18日19:00前交给组织部刘宇蕙同学(联系电话:15111007599);同时于9月18日19: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发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nsdfxyzzb@163.com;
3.请各班团支书将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材料收集完成后,于9月18日19:00前将材料纸质稿交给组织部倪嘉妮同学(联系电话:1587483808);同时于9月18日19:00前将附件3电子稿发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nsdfxyzzb@163.com。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1.湖南师大法学院2024-2025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团内推荐票数统计表
2.法学院7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报名表
3.法学院本科生支部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