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设计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7〕84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21〕76号)的相关规定,我院就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本次申请转专业对象为2020级在校本科学生(2021级学生转专业将按照新修订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促进其学习者(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证书、个人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并由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须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签盖公章的诊断书和学校医院的复查诊断书)。
3.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须提供各级部门出具的无法完成本专业学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学院教务办盖章的成绩单)。
4.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和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转专业申请表上须写明符合上列基本条件的哪一(或几)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高考全部成绩(二年级则为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家长转专业意见书和学办出具的无记过(或以上)处分证明。
三、学院允许转专业的相关专业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我院允许申请转专业的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普高)、视觉传达设计(普高)、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4个专业的2020级学生。
四、不予转专业的情况
1. 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2.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有明确规定不予转专业的等)。
3.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 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5. 职高对口、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舞蹈学等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
6. 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五、申请转专业的人数、条件及考核
根据学校工作通知,结合我院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学生需求等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询各系及专业意见,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2021年,我学院上述专业允许转出学生的名额、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及其转入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地点等见附表一。
六、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安排
1. 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学院制定和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通知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明确各专业允许转出学生的名额、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及其转入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地点等,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做相应设置。
2. 2021年12月11日—12月20日,学生报名与递交申请材料。学生须于12月11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下午18:00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生登录系统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系统导出表格为准,模版见附表二),并附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将附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学院。我院申请转出同学请注意拟转入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免错过转专业的时间。我院接收申请转出学生线下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下午16:00,接收申请转入学生线下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下午16:00。
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申请转入学生资格审查与考核。学院对申请转入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连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七、其它事项
1. 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既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教育公平。学院将高度重视,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2. 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与此不相吻合的均属转专业。
3. 对于学生的学籍管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都有严格要求和相应规定,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因此,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4.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院不会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6.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并修满学分后,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籍异动完成后一周以内,学生统一在转入学院办理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等事宜;转入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照已修课程的内容、标准及学分数,报教务处考试科审核后,可将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
工程与设计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