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17号)、《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9日起对彭贤锦同志2017年7月至2023年3月任生命科学学院执行院长、谢罗庚同志2021年4月至今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彭贤锦、谢罗庚同志任期内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3号楼B103室
意见箱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4号楼1楼楼梯口
电子信箱:hnsfdxsjc@hunnu.edu.cn
联系电话:18774819826(周老师)
审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