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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申请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流程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兴趣且学有余力的学生,从一年级第二学期起可向学校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申请时间要求在本科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公布拟开办的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各辅修开办学院公布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并制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实施方案》,包括可接收名额、申报基本条件、报名方式、遴选办法、开课时间等内容→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辅修开办学院教务办审核,辅修开办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辅修开办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学院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审批,并将审批通过名单公布至教务处网站→经批准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财务处要求办理好相关缴费手续→学生凭缴费凭证于每学期开学时到辅修开办学院教务办办理辅修修读资格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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