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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学生、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评建办)、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发布学校当年推免生工作通知、分配推荐名额、审核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推荐名单、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等工作。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专项推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鉴定。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查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条件(二)或(三)的学生,按有关程序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推免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国家政策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综合素质佳,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综合测评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综合推免申请条件

1.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全部通过,必修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师范类专业含教师教育课程)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20%,基地班为前60%,学校认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为前30%

2.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专项推免申请条件

必要条件:学习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全部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为转换后的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师范类专业含教师教育课程)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50%,基地班为前70%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1.在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

2.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3.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在体育竞技比赛、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与荣誉;竞赛成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办法

1.各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创新实践能力的考察。

2.各学院须对申请推免的学生综合评分并按专业排名,综合评分中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85%,综合素质测评不高于10%,各类加分等权重不高于5%

3.各学院在综合推免时,对于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4.申请外校推免生补偿名额的学生必须符合我校综合推免申请条件,学校根据对方学校专业需求和学生个人意向组织报名,择优推荐。

5.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免试研究生推荐,第七学期始申请休学和留级的不得再次参加下一年度推荐。

四、名额分配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拨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2.专项推免名额不超过总名额的10%,学校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确定。

3.综合推免名额按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往年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程度等分配至各学院。

4.国家级基地班按国家政策和人才培养质量确定推荐比例为50%,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含国家级卓越计划实施专业)推荐比例为2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荐比例为5%,免费师范生不参与推荐免试研究生。

五、工作程序

1.每年6月底之前,各学院向学校上报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通过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2.学校分配推荐名额并发布工作通知。

3.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报名,并根据学校文件和本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评分,对申请综合推免的学生按1: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所有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相应的推荐材料。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7.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接收招生单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8.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诚信者、未按时落实招生单位者、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因违纪违法受处分者及未如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在推免过程中采用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的,对相关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本办法中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综合推免自2020级开始实施,专项推免自2022届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641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专项推免申请要求及办法


一、学科类竞赛推免

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以学科竞赛文件为准)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现场赛(含非现场团队赛)小组成员,非现场赛特等奖前四、一等奖前三、二等奖前二,三等奖第一作者(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在符合必要条件的同时可申请专项推免。由教务处联合相关学院推荐,经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评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赛排名、学业成绩及平时表现择优确定。


序号

学科竞赛项目

级别

主办及承办单位

1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

全国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

国家级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3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

4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

5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商务部

6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国家级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学会

7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8

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9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

10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

国家级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2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国家级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3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4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5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国家级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16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17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18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周培源基金会

19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

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师协作组)

21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2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5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6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

27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教育电视台

28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29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0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挑战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仿真学会

31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超重机创意赛

国家级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2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3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34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35

全国大学生GIS应用技能大赛

国家级

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部地理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6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环境与土木水利学部

37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38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国家级

中国数学会

39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国家级

中国自动化学会

40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国家级

中国光学学会

41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国家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42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国家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

43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国家级

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委员会

44

中国高校地理科学展示大赛

国家级

中国地理学会

45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家级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46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

47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深圳市人民政府

48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RoBoCon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49

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国家级

全国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教务处长联席会议

50

全国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国家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教育分会

51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52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

53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备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每小类限推1项,项目参与者10人以下的限推1人,项目参与者10人以上的限推2人,由团队指导教师根据贡献大小、成绩排名等因素进行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后仍有人提出异议者取消资格,不再替补。

二、创新创业类竞赛推免

代表学校在规定竞赛中获得相应奖励等级的小队主要成员(等级要求及可推荐人数见下表),在符合必要条件的同时可申请专项推免。由校团委联合相关学院推荐,经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评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赛排名、学业成绩及平时表现择优确定。

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获奖等级要求

序号

竞赛项目

可申请专项推免获奖等级及人数

1

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特、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前5432作者

专项赛国家特、一、二等奖作品分别前321作者

2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国家金、银、铜奖作品分别前532作者

专项赛国家金、银奖作品分别前21作者

3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金、银、铜奖作品分别前532作者

4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国家金奖作品第1作者

公益创业专项赛国家金、银奖作品的前2作者

三、学术专长类推免

在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符合必要条件的同时经学院推荐可申请专项推免。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研科成果、竞赛奖项不纳入专项推免认定范畴。经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评审,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平高低、学业成绩及平时表现择优确定审定。

四、体育类竞赛推免

代表学校参加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国家或国际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为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首发阵容),在符合必要条件的同时可申请专项推免;竞赛成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由体育学院推荐,且只能保送体育学科研究生。经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评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赛排名、学业成绩及平时表现择优确定。

体育类竞赛项目获奖等级要求

序号

竞赛项目

竞赛级别

可申请专项推免获奖等级

1

奥运会﹡

国际级


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为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首发阵容)可申请


2

世界杯﹡

国际级

3

世锦赛﹡

国际级

4

世界大运会﹡

国际级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

国家级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

国家级

7

亚运会﹡

国际级

8

亚锦赛﹡

国际级

9

全国大学生锦标赛

国家级

五、在校期间在社会服务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服过兵役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同学,在符合必要条件的同时可申请专项推免,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其他

1.在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但未能专项推免的学生,在符合综合推免申请条件时,应优先推荐。

2.主管部门如新增竞赛项目,学校根据新增项目的参赛面以及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情况等纳入本办法统一管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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