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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行发〔202228号)要求,现将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和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建设重点

2024年拟立项建设校级规划教材20种左右,包括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重点支持以下类别:

1.扎根中国大地,立足学术前沿,瞄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新兴学科、行业急需人才培养要求,能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体现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的教材;

2.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培育具有学校办学特色、反映我校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

3.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4.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四新”领域教材、专创融合类教材和课程思政建设相关教材;

5.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符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所有编写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

2.主编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具备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较强的教材编写能力。鼓励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等主持或参与教材编写,同时鼓励联合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共同编写教材;

3.同一主编限申报教材1项,已获立项但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4.原则上应为2023年以来出版,或即将出版、修订的教材。新编教材在立项申报时完成书稿比例应不低于50%;修订教材在立项申报时原教材出版时间已至少满2年(202210月前出版),且修订教材内容更新比例不少于30%

5.申报立项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等类型;

6.3年本校教师未出版同种教材。

三、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书》,提供教材编写大纲及样稿。

2.学院推荐。教学单位及其党组织完成学术审查与政治审查,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申报立项教材的必要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充分论证,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项目管理

1.立项教材实行项目制管理,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立项且申报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主编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2.主编确定数字教材编辑平台与教材出版单位,原则上应选择本领域较高级别及行业重点出版社。数字教材编辑合作平台及其合作出版单位详见附件4

3.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教材为完成形式。纸质教材需提供样书2本,数字教材需提供教材卡片2张(含书号、卡号、二维码、平台等信息)。

五、项目结题验收

2021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结题及2022年立项的共计68种教材(详见附件5)进行结题验收。已申请延期但仍不能结题出版的,取消立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院明确排序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所有编者,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4.新编教材需提供较完整大纲及样稿(至少完成3个完整章节)1份,修订教材需提供原教材1本,相关佐证材料1份(教材使用情况说明、拟修订新版大纲等)。

(二)结题材料

已正式出版的样书22022年立项项目若需延期,请提交《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6),若需撤项,请提交《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撤项申请书》(附件7)。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111前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交至教务处11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cb@hunnu.edu.cn

联系人:张玉林,杨洋,电话:0731-88872158


附件: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4:数字教材编辑合作平台及其合作出版单位.docx

 附件5:湖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校级规划教材结题验收名单.docx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延期申请书.docx

 附件7:湖南师范大学校级规划教材撤项申请书.docx



教务处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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