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有序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及征订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年级开设的课程,都需要填写教材选用情况(含教材、教辅、自编讲义、不使用教材等情况)。
二、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院党委对本院教材选用负总责,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严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正确的内容导向。境外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按需选用、为我所用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国外教材。
2.凡有必用。凡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详见附件1),若是不使用马工程教材则提交时需要填写不使用马工程教材原因。
3.择优选用。正确处理选用优秀教材与自编教材的关系,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或指定教材。凡是有“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近三年获奖教材,或近三年新出版的教育部推荐教材,必须优先选用。如无上述教材,则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出版社近三年新出版的21世纪教改教材及精品项目教材,或其他高校公认共选的,近三年新出版的高质量的教材。
4.适宜教学。选用教材要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部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5.适应时代。选用的教材须与时代接轨,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内容陈旧、与时代脱节脱轨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教材选用征订流程
1.完善课程负责人及教材审核负责人。学院在上学期导入的课程负责人及教材审核负责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负责人信息。同一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或教材审核负责人只能是一个人。
2.确定开课计划。学院按开课计划教材选用,对系统培养方案初始化生成的开课计划进行核对(学院管理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本学期不开课的课程需设置为不开课,开课数据不准确的需核对准确。
3.课程负责人选用教材。学院通知课程负责人进入系统明确教材选用。若一门课程没法明确课程负责人的,可由教务办代为选用教材。学院请于1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4.教材审核。课程负责人设置建议教材(或教务办代理选用)后,由教务办提交教材审核负责人审核,再提交教学副院长审核,最后经教务处审核,学院从系统导出下学期课程教材使用情况,经书记签字后,纸质档盖章交教务处。学院请于1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5.学生选购教材。教材选用经教务处审核后,学生进入系统可查看并在系统选购下学期课程教材。教材选购遵循自愿原则,学生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进行点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去学校书库缴费领取教材。学校根据学生购买意愿采购相应数量教材,实行“零库存、零利润”。为保证教学质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有教材且为正版教材。公费师范生由学校统一采购教材并进行发放。教材选购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月20日。
四、其他要求
1.规范选用流程,全面进行线上选用。为推进教材管理信息化,规范教材选用,加强教材监管,所有开设的课程必须在系统填写教材情况,不使用教材或者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也必须在系统操作,如实填报。严禁线下报送教材选用信息。
2.严格教材把关,压实工作责任。未严格落实“凡有必用”的,或教材选用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或因迟订、漏订、误订而导致教材未能按时到位影响正常教学的,或因教材重复征订、订而未用造成资源浪费的,将视情节严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731-88872158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118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截至2023年4月).xlsx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