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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继教院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6:04 点击:



为加强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网站建设与安全管理办法》(校宣发〔2016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与安全管理分工

院长马卫平为学院网站建设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院长钟荣华为网站建设与信息安全直接责任人。

信息员为刘坚、院技术员为李新宇、院安全员为施游。

二、信息发布的“三审”流程

上传学院网站的新闻内容必须经过学院各科室科长进行第一次审核,之后再由办公室信息员进行第二次审核,二审通过后的内容由分管各科室工作的副院长进行第三次审核,三级审核都通过后由院技术员进行挂网公布。

三、网站与安全“三员”的管理职责

1)负责学院网站与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2)负责网络域名的申请。

3)负责及时上传学校和学院的重大新闻内容及各类通告。

4)负责网络信息的备份,备份间隔不超过一周。

5)负责网络安全,严格准守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每天进行网络系统安全检查。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附则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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