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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29 10:01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从2024年度开始试点设立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学生项目),采用“以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的模式,支持优秀本科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移资助端口,尽早选拔人才,培养科学素养,激励创新研究,为构建高质量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青年学生项目试点实施期间采用“推荐+评审”制,依托单位择优推荐本科生,省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全校共推荐不超过15位本科生提出申请,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定位

青年学生项目支持优秀本科生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优秀本科生的科学素养,激发创新思维,增强研究兴趣,提升科研能力,为其开展基础研究打下坚实基础,为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队伍提供高质量人才储备。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专业属于自然科学领域;

3.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初步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能力,有一定科研基础或在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有科研专利的优先推荐;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5.原则上推荐在读的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三、资助期限及强度

试点实施期间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资助期限,原则上在校期应覆盖项目执行期,一个学年为一个资助年度。

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5万元。为赋予申请人充足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使其将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要求执行《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单位制定的包干制实施细则。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二级学院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依托单位在进行推荐前,原则上应将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获得推荐的优秀本科生应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已有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对于提交申请的项目,省基金委负责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符合条件且材料规范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对于经初审受理的项目,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择优遴选,由省基金委统一组织。视推荐申请情况,按照领域相近原则分为若干评审组,申请人本人应到现场答辩。专家现场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遴选出建议资助项目。

评审会后,省基金委按程序审议批准。

五、管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资助期为2年的应在第一年结束时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可以选择多名优秀导师为其研究工作提供指导、咨询。鼓励项目负责人开展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结题时应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成果的应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应独立开展研究工作,负责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要养成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

二级学院应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应为承担该项目的本科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对于承担青年学生项目且研究工作进展顺利的本科生,建议在评奖评优、保研推免中提供倾斜支持,项目研究成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成果。

省基金委负责审查年度进展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研究工作建议;在资助期内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参加多种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帮助项目负责人启迪思维、打开思路、开拓眼界,为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在项目结题时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会议形式组织开展。

试点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的,下一年度增加推荐人数数量;试点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如,弄虚作假等没有将优秀青年学生推荐导致信访举报,事后核查属实),下一年度将取消试点单位资格。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24年1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院报名工作,将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附件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报科技处基金科。电子材料请发送到基金管理科邮箱:quduwei@hunnu.edu.cn

2024年1月15日前 学校按程序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人员名单报省基金委。

2024年1月16日-2月20日依托单位为被推荐人开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账号,被推荐人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省基金委。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目前仅供申请人提前参考准备,待1月16日以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填写,项目类别选择:“专项项目——青年学生项目”。

2024年3月1日前省基金委完成评审程序。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4月 省基金委完成拨款,正式启动第一批资助项目。

七、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屈杜炜 邹永星

联系方式:0731-88872262 0731-88872633

电子邮箱:quduwei@hunnu.edu.cn

附件:1.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

    3.申请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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