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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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停用)
关于推荐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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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在我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选拔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予推荐。

二、选拔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论、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为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推荐工作要围绕国家和省里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

三、推荐名额和推荐程序

1.我校的推荐名额为专业技术人才类2名,高技能人才类1名。另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经申报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推荐指标。

2.专业技术人才类推荐对象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不得超过1名。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推荐指标;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湘西特聘专家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 学校职能部门初审后组织同行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经学校审定、公示后报省人社厅。

四、推荐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申请人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2份,要求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2.填写《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

3.辅证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选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佐材料(不超过40页,装订成册,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等)。复印件须由二级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上述材料均需用A4纸张打印,其中附件1、附件2须提交电子文档。

5.申报材料请于327提交人事处,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材料交师资科(联系人:谢旭帆,电话:88872234),高技能人才类材料交劳资科(联系人:彭理强,电话:88872232),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2020316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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