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2016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5年资助(培育)期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9〕13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16年“世承人才计划”入选对象进行期满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6年入选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培育)对象(名单附后),提前接受期满考核的入选者、已遴选为高一层次的入选者不再参加考核。
二、 考核内容
根据入选对象入选时签署的《“世承人才计划”入选者资助协议》,对入选对象自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含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业绩、学科建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 考核结果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签署新一期的资助协议(青年优秀人才入选者资助周期不超过两个聘期),继续享受资助;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再资助;原中期考核不合格但此次期满考核合格者,补发原停发部分的绩效工资,继续享受资助。
四、 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考核对象对 “世承人才计划”资助期内德、能、勤、绩等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登陆人事系统(https://hr.hunnu.edu.cn)→确认申报基本信息→同步并完善教务、科研数据→填报其他信息→提交。个人申报操作说明详见《世承人才计划届满考核线上申报-教职工操作指南》。
2.二级单位评价。各二级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工作小组审核。由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学校。
4.学校审定。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 有关要求及说明
1. 各单位需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单位入选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于2021年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考核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在学校考核结果确定前,学校暂停入选对象的相应资助,待考核结果确定并签订资助协议后予以补发。
2.各单位需组织已提前通过期满考核的入选者(名单另附)于2021年1月8日前签订新一轮资助协议,学校继续发放相应资助。
3.系统申报特别说明:
(1)请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密码登陆,登陆有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联系人:李竹村,联系电话:88872002;
(2)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数据分别来源于教务处、树达学院、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系统,如果同步的数据不完善,可联系本学院的教务、科研部门,由学院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修改流程更新数据。
相关部门业务系统联系人如下:
教务处:刘蔚豪,88872120
研究生院:牛玉,88873096
科技处:李文凯,88872852
社科处:彭正文,88872476
人事处:李荷,88872234
树达学院:何老师 88871987
人 事 处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期满考核表》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 期满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