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研修(停用)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
教师国内研修访学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6:47 点击数:[] 来源: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材料;

2、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3、人事处师资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备案;

4、经审批同意后,凭对方单位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在人事处签署学校、学院及个人三方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情况;

5、师资科向人事科、劳资科开具研修访学通知单,劳资科根据相关文件依据办理工资异动;

6、进修或培训结束后,教师按期回校工作,在师资科凭相关证书报销协议议定的费用;在劳资科办理恢复待遇和补发手续。


上一条:因私出国 下一条:教师攻读博士学位

【关闭】

培训研修(停用)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0731-88872230

版权所有 @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邮编:410081 | E-Mail:rsc@hunnu.edu.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