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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办理
首页 > 办事指南 > 退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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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确认养老金申报材料
受理时间:退休前(工作人员准备好材料会主动联系个人)。受理部门: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联系人:张阳博,88873122
2
二、移交学校公房
具体要求:个人向房管处移交公房后,房管处出具《未承租公房证明表》。受理时间:退休前受理部门:房地产管理。
联系人:陈金龙,88873078
3
三、移交学校资产
具体要求:个人向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移交固定资产后,资产处出具《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交接证明》。受理时间:退休前受理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联系人:刘早,88872123
4
四、符合条件者提交退休优异待遇材料
受理时间:退休前1个月,受理部门:离退休工作。
联系人:李科,88872235
5
五、领取退休证
具体要求:个人需携带一张彩色寸照。受理时间:退休下月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
联系人:陈步青,88872232
6
六、符合条件者申请独生子女奖励
受理时间:领取退休证后。受理部门:本部门的计生兼。
联系人:部门计生兼干 88872337
7
七、结算公积金(线上办理)
具体要求:线上自助办理,详见《退休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受理时间:退休下月受理部门:房地产管理。
联系人:谢晓鹏,8887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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