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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待遇兑现工作程序
时间:2019年06月16日 20:56 点击数:[] 来源:

一、新引进博士及其他高级人才兑现待遇工作程序
1、试用期满,凭《聘用合同》及二级单位开出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到人事科填写《高级人才落实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根据《聘用合同》有关条款在《高级人才落实待遇申请表》上分项目填写人才经费报账金额并签名。
3、人才经费分项目办理:
“安家费”:将相应类型的发票(例如:家电、装修、建材、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送财务处负责人才经费的会计审核是否可以报销→人事科办理登记核发手续,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并报处长审批→到人事科领取已签字盖章的发票→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科研启动费”:在社科处(文科院系)或科技处(理科院系)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交人事科办理登记核发手续,由经办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报处长审批→到人事科领取已签字盖章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社科处(文科)或科技处(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二 、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校工作租房补贴兑现工作程序
1、试用期满,复印《聘用合同》及二级单位开出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到人事科,办理登记核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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