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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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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   点击数:



有关单位:

2021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培育精品成果、擦亮字品牌、建强社科湘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聚焦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发展难题,力求具有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集中优势攻克难题的重要创新价值。申报者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研究重点参考选题》(见附件),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选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以下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学,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体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管理学等。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冷门绝学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等9个类别。

五、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关系须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须具有正高职称(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和社科成果奖励的可放宽为副高职称),长期从事与选题相关领域的研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因出国学习、挂职锻炼、支边支教、重大疾病、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在2019-2020年未申报青年项目的,经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7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七、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在研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它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之外的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19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7)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8)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八、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我校限报4项。须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和单位推荐。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务必于20201015日前发送短信至周甲子手机15388991155预告项目选题,否则可拒绝受理。申请人务必于1018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九、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兼及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论文完成时间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1030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属于各级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成果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十、冷门绝学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冷门学科和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面临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

十一、奖励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按时完成且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单独通知到本人)。

十二、2021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进行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直接拨付至学校账户。

十三、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成果5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5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2份成果查重报告;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电子光盘一式2份,须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提交。

十四、基地项目资助我校以下9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道德建设研究基地、湖湘文化研究基地、中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基地、旅游研究基地、湖南省传媒发展研究基地、大国经济发展研究基地、汉字文化与艺术研究基地、中国乡村振兴研究基地,每个基地限申报一个。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推选符合申报资质、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基地成员申报,所报项目应紧扣基地主攻方向,具有鲜明的基地研究特色。为免出现资质不合格问题,请各基地于1015日前确定被推荐人名单,由科研秘书报社科处复核。

十五、申请重点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原则上应从《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研究重点参考选题》中确定选题。

十六、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交《申请书》5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5份(其中1份《申请书》要按学科分类后单独抽出来,其余材料采取“17”,即1份《申请书》内夹5份《活页》和另外3份《申请书》报送)。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申报人除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除机关单位或理科学院外,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外其他项目须于1022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十七、申报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须通过红网湖南社科规划频道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2份纸质版《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平台开放时间为:1015800—1026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系统开放之前,请先下载申请书和活页做好项目论证。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2份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负责人和基地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社科处304室。

十八、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资格有效,申报材料真实、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学术不端者黑名单。

联系人:周甲子,联系电话:15388991155邮箱15388991155@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1108


  • 附件【选题.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学术湖南意见表.docx】已下载
  • 附件【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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