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提升选题质量,增强指导性,我校决定从源头抓起,集中组织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的预报、把关、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编制内科研人员,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基本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选题重要性、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限制: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我校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2025年尚在我校的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我校申报;2025年尚在我校的在职博士后,工作单位非我校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从我校申报。
(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一定会在2025年在1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四)因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同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建议首选并积极参与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
(五)近五年有国家或部级科研项目终止或撤项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预报是为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做好前期准备。针对项目选题,重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同一申报人限凝练、报送1个项目选题。
(二)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类和跨学科类选题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选题应结合推荐人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价值的选题。
青年项目尤其要注意提前组织好团队(团队成员不限年龄,但同一年度最好只参与一项,本人申报就不得再参与他人项目申报)。
(四)项目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重复,须避免单位内部重复或雷同。
(五)项目选题依据请简明扼要地阐述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相对于已有研究独到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限1000字以内。
三、申报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每年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项目选题务必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一)凡计划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下载填好《项目预报表》《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2),发送电子版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汇总。
(二)2024年12月5日前,各学院应对收到的项目预报材料组织高水平专家集中研讨,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调整、修改。
(三)2024年12月20日,各学院汇总项目预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项目预报表》《信息一览表》交送社会科学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39880723@qq.com。
机关及理科学院等单位,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发送《项目预报表》《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到社会科学处王仙花邮箱539880723@qq.com。
(四)重点项目选题,请学院和学科注意控制比例;青年项目选题,请学院和学科务必重点指导。
(五)社会科学处将择期对项目预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对于积极配合本次预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项目推荐时优先考虑。
联系人:王仙花
电话:0731-88872164
地址:社会科学处303办公室
电子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