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965年7月生,湖南新宁人,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湖南省现代传媒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人,湖南师范大学传媒伦理与法制研究所所长,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学科带头人。是湖南省内第一位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是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教育和新闻传播学科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湖南省新闻传播教育的早行者之一。
教育背景: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邵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文艺学专业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1996年3月至6月在复旦大学新闻系进修新闻学专业主干课程;
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学习,获文学(新闻学)博士学位;
2009年3月至4月在中央党校等五部委举办的高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
工作履历:
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衡阳市国营272厂职工学校电大新闻班从事专业课程辅导及管理工作;因厂电大文科班停招,1988年9月至1991年8月在272厂教育处子弟中学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
1994年7月至1996年7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从事教学研究工作;1996年8月至2001年4月在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001年5月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其中,2001年5月,任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2005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新闻与传播学院业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16年多。
学术兼职:
现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点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结项通讯评审专家,国家博士后科研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湖南省教育厅高校课堂教学竞赛评委,娄底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师大树达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曾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学科组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全国新闻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学卷”编委及分栏目副主编,新华社瞭望智库首批驻库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传播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应用传播学学会理事,湖南省新闻奖评委,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阅评员,湖南省人社厅特殊贡献人才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委员,湖南省杂文学会会员;
曾是湖南师大学术委员会委员(2018-2022年),湖南师大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创办人和带头人(2011-2019年),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12-2019年)。
科研与教学成绩:
主要研究传媒法制与伦理、中国新闻制度、数字新闻学、抗战舆论动员、新闻教育史与学术史、新闻理论与实务、文艺美学。是国内最早从事新闻制度研究的学者之一,是国内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整合为新闻传播学本科专业进行人才培养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主持、参与大学生读书活动20年。
出版著作7部,其中两部在出版20年、10年后仍然被广泛推荐和引用,对中国新闻法制建设、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新闻学术史、新闻传播教育等提出过独到的见解;独立编著教材、主编或副主编教材、教学参考书9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新闻大学》《二十一世纪》(香港)等刊物以独立作者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20多篇(其中C刊论文50多篇),其中10余篇被广泛转载。发表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10余篇。新闻评论评析文章入选2006年人教版高中语文《教师教学用书》。2017年,曾被“软科”评为全国新闻传播学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
各类作品和各种业绩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称号和各类协会奖励/表彰20余次,包括:1997年成为省青年骨干教师、2008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曾获全国文艺评论征文三等奖、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征文一等奖、湖南师大青年社科联合会学术论文征文奖各1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次(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四)、二等奖1次(排名第一)。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与教改项目10项,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10项,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项目和奖励近10次。
先后承担或主持过近20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自2002年至2024年,共指导境内外全日制在读和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147人,指导同等学历毕业硕士研究生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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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闻与传播学院)